北京建筑施工企業推行安全總監制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近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強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通知》明確,在全市建筑施工總承包特級和一級資質企業推行企業安全總監制度,在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合同價在2億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軌道交通建設工程)以及申報創建“北京市綠色安全工地”的工程中推行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安全總監制度。
為確保安全總監能夠履行責任,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安全總監定位及責、權、利等均提出了要求,支持安全總監進入企業或項目領導班子,并享有一定的職級和薪酬待遇,為安全總監能夠行使一票否決權和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和獎懲權提供保障。
據介紹,在建筑施工企業推行安全總監制度,是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堅持問題導向、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創新性措施,得到了北京市安委會的充分肯定和廣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從業者的支持。
下一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將結合標準化評優等工作,全面推動制度落實,切實督促企業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7.07.27 記者 杜震 張家成 通訊員 金晶
為確保安全總監能夠履行責任,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安全總監定位及責、權、利等均提出了要求,支持安全總監進入企業或項目領導班子,并享有一定的職級和薪酬待遇,為安全總監能夠行使一票否決權和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和獎懲權提供保障。
據介紹,在建筑施工企業推行安全總監制度,是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堅持問題導向、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創新性措施,得到了北京市安委會的充分肯定和廣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從業者的支持。
下一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將結合標準化評優等工作,全面推動制度落實,切實督促企業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7.07.27 記者 杜震 張家成 通訊員 金晶